發稿單位:社會工作科發稿日期:109年12月31日聯絡人:陳怡如科長聯絡電話:1999轉分機1633,0975-387906寒流侵襲全臺氣溫驟降,中央氣象局發布低溫特報,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臺北市政府副市長黃珊珊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周榆修,於12月30日夜間前往臺北車站及艋舺公園關懷訪視街友,發送禦寒物資、口罩及防疫小酒精,幫助街友度過嚴寒夜間低溫外,也落實防疫政策。黃珊珊表示,臺北市政府30日啟動「酷寒應變專案」北市除了夜間開設街友低溫避寒所外更設立24小時弱勢關懷通報專線,幫助市民抵禦嚴寒。另外,黃珊珊更向中央衛福部介紹北市府於北車、艋舺街友「設立街友置物專區」幫助街友行李管理及「城市導引員」培訓計畫,陳時中對於臺北市政府所推動友善共融城市的相關政策給予肯定。30晚間衛福部長陳時中與北市府夜訪北車及艋舺,並致贈暖暖包、口罩及消毒酒精,社會局長周榆修表示,低溫來襲,街友棲宿街頭所需的禦寒及防疫物資取得有限,北市府主動關懷服務刻不容緩,社會局每周皆會安排社工夜訪,主動關懷街友身體健康情形及發放街友關懷口罩,並於30日至110年1月1連續3日,啟動「酷寒應變專案」夜間開設街友低溫避寒所及低溫關懷訪視。近期為因應全臺氣溫驟降,周榆修強調,為了整備街友禦寒物資,提供衛生福利部轉贈中華緣馨醫療援助會所捐助贈之禦寒外套及禦寒物資,提供給有需要的街友,並加強勸導街友接受收容,也因應此次極凍冷氣團,社會局已再次啟動12區社福中心,針對轄區內街友外展開關懷。周榆修呼籲,若有善心團體捐贈物資,也可透過社福中心整合物資統整需求,將物資給予真正需要協助的民眾。最後,黃珊珊呼籲,時序已進入寒冬,冷氣團來臨,民眾需加強保暖,請長輩或體弱者多加注意身體狀況,寒流低溫期間,若有禦寒物資需求者,可就近向各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領取,另再次呼籲街頭朋友們於低溫期間接受收容,如有需要,可撥打1999求助,並提醒有飲酒習慣者,千萬不要喝酒取暖,以免失溫,注意自己的生命安全。
Tháng: Tháng Một 2021
小型招牌廣告簡化申請,網路申辦更便利!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為鼓勵本市小型招牌廣告合法申請,訂定「臺北市小型招牌廣告簡化許可作業程序」,於110年1月1日開始實施,選用建管處公告之標準圖及說明書設置者,藉由網路1階段申辦取得廣告物許可證,以更簡便快速的方式,便於市民合法申請小型招牌廣告許可。 建管處處長劉美秀表示,依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廣告物應先經主管機關審查許可後始得設置,違反規定者依自治條例規定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緩。考慮商家營業有設置招牌之迫切需求,為使更多商家合法申請廣告物許可,建管處訂定「臺北市小型招牌廣告簡化許可作業程序」,結合本府市民服務大平台網路辦理,可於市府「市民服務大平台」搜尋「臺北市小型招牌廣告簡化許可申請」,及建管處官網首頁/公寓大廈廣告物/招牌廣告管理/臺北市小型招牌廣告簡化許可申請或檔案下載區查詢選用市府所訂定的標準圖說及尺寸規範設置招牌廣告後,並檢附廣告物設置使用權及安全具結書、通知設置處所所有權人設置廣告通知書影本,透過網路依簡化程序線上申辦,通過申請者若無紙本許可證需求,可以簡訊方式通知,並免繳納規費。線上辦理相關資訊文件,可至建管處官網首頁/公寓大廈廣告物/招牌廣告物管理查尋,請各商家業者多加利用。
月閱作家書寫溫度主題書展 北市圖松山分館邀你一同閱讀作家的系列作品
110年松山分館想與民眾一起分享閱讀,特地安排一整年的展期,每個月由館員挑選單一作家,除了展示作家寫作的書籍或相關作品外,更藉由館員親手書寫的簡介,讓民眾一同感受作家的創作魅力以及紙上書寫的溫度。本年依序展覽以下幾位作家:楊富閔、黃振裕、Aaron Blabey、蔡穎卿、范毅舜、安伯托.艾可、星新一(1926-1997)、湯姆.霍金森、星言心語(明星本人) 、丁墨、湊佳苗、徐皓峰。松山分館林君諭主任表示,臺北市立圖書館典藏豐富,平時書籍排列以知識類別的十大類分類,有利於民眾探索特定類別的知識,而本年度特別以作家為書展主題,希望民眾藉由閱讀特定作家的著作及相關作品,完整了解作家的寫作風格與理念傳達,進而對館藏產生更多共鳴。松山分館「月閱作家書寫溫度」主題書展,於1月2日至12月31日在松山分館7樓展出,歡迎民眾到館閱讀作家的系列作品,能對作家有更深刻的認識。更多詳細資訊歡迎查閱臺北市立圖書館網頁(https://tpml.gov.taipei),或電洽臺北市立圖書館松山分館2753-1875)。
夜遊守則伴身邊,跨年狂歡保安全
臨近歲末之際,最受矚目的就是即將到來的元旦跨年活動,每年的倒數活動代表著送走舊時歲月,迎向新曙光、帶來新希望的涵義,更吸引了各地民眾不分晝夜共襄盛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呼籲民眾,到夜店、酒吧等出入分子複雜的娛樂場所夜遊歡慶時,除了遵守防疫規定外,建議可以採用下列自我保護原則,才能乘興出遊,盡興而歸:外出攜伴,不要落單:呼朋引伴一起出遊,除了能降低加害人下手的機會,即使遇到危險也能互相幫忙,向外求救。財物嚴防,不要亂放:在多人擁擠的狂歡派對、晚會或夜店雜處之地除了顧好自己的人身安全,記得重要財物亦不離身,尤其是保護好個人資料,避免後續遭加害人尾隨跟蹤,計畫犯案。飲酒適量,不要喝茫:避免發生被「撿屍」狀況,喝酒要量力而為,保持清醒才能應付突發狀況,不給有心人士可乘之機。信任的人,相伴歸家:如果有飲用酒精的狀態下,最好的方法就是有值得信賴的親友陪同返家,不用擔心孤身一人成為犯罪標的。 最後警方提醒,針對心存歹念、見機專挑在藥物或酒精作用下失去意識而無反抗能力之人,進行違反意願的性交或猥褻行為,實際上已經觸犯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罪」:「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隨著案情不同,也可能構成同條之「乘機猥褻罪」:「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如果遇到非法侵害,請記得保存身上跡證並儘速向警方報案,以保障自身權益。
工讀生元旦出勤須享2倍薪資 老闆不給最高挨罰百萬!
2021年元旦將即,象徵新年新希望,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基本工資自2020年元旦起調升,時薪制的勞工每小時工資最少160元,若有工讀生當天被排班出勤,老闆每小時至少應給付2倍,最低320元工資給勞工,否則可被處2萬到100萬的罰鍰,呼籲雇主勿剝奪勞工權益。 陳信瑜說明,時薪制的勞工常常是部分工時者,但部分工時勞工的權益與全職勞工沒有不同,所以時薪制的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時,雇主依舊應依法給予加倍工資,否則即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 陳信瑜表示,根據《勞基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訂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的日子,均應休假;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出勤工作者,據《勞基法》39條規定,「工資應加倍發給」,若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也該享有工資加倍的權益。 「最高可罰到100萬元!」陳信瑜強調,若雇主在工讀生於國定假日出勤時,未給2倍薪資,即「低於基本工資」,勞工可依《勞基法》第74條向雇主、主管機關(勞動局)或檢查機構申訴;勞動局可依《勞基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對雇主開罰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陳信瑜呼籲,事業單位應遵守勞動法令,以確保勞工權益,另如有北市勞工遇到雇主未依法給付薪資時,可透過勞動局的「勞動即時通」系統,進行線上申請調解,會協助爭取權益。
事後新聞稿1091231育成高中-高中生熱血義勇救命展大愛─寒冬中的生命教育典範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發布機關: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366號聯絡人:秘書曾麗娟聯絡電話:26530475#502【發稿日期】109年12月31日【主題:高中生熱血義勇救命展大愛─寒冬中的生命教育典範】 【臺北報導】:臺北雖因大陸冷氣團侵襲驟寒,但12月29日夜卻發生一件令人感動且熱血的英勇事蹟。臺北捷運龍山寺站月台,晚間突有一名年長者昏倒,並因撞擊後腦而滲血,當下一名男子見狀上前施救CPR,另一名男高中生亦趨前主動幫忙,兩人交替施作企圖挽救性命,直至警消人員到場接手後,男子已逐漸恢復生命跡象。在場民眾表示,兩人手上沾染到傷者鮮血,按壓到滴汗且顫抖了仍不放棄,事後,民眾及站務人員對兩人義舉均敬佩不已。這位男高中生就是目前就讀育成高中的高一學生,平日在學即展現出勇於負責、正向積極的態度。謝同學表示,雖然曾經學過CPR,但從未有實際救人經驗,當下見況仍十分震撼,但直覺救人不應遲疑,只能勇敢上前,所有緊張、擔憂、生命的不確定性都只能拋諸腦後,為所當為,竭盡所能挽救生命。謝同學的義行善念,充分體現了人因正念而偉大,絕不因年齡高低而有差別。更何況疫情當頭,能勇於挺身救人,更需要十足的道德勇氣;而謝生拯救的不只是一條寶貴生命,更可能是一個家庭的淚水,一個社會的價值信念。為即時表揚及援為典範,育成高中特於12月30日晨朝會對謝同學公開表揚,謝同學的救人事蹟絕對是好品格的實踐典範,藉此呼籲全校同學從生活周邊開始實踐好人好事,帶動效倣氛圍,發揚育成好品格精神。新聞稿–高中生勇敢染血救命展大愛–1091231.pdf
147工作勤,路、橋迅速修,標準統一再提升
發稿單位:新工處發稿日期:109年12月31日新聞聯絡人:陳大分聯絡電話:0963-562-778聯絡人:張泰昌聯絡電話:0905-016-196 147工作勤,路、橋迅速修,標準統一再提升 臺北市-全國首善之都,擁有著密密麻麻如蛛網般分佈的道路系統,讓這個繁忙的城市正常運作,而要維護好這麼多數量的道路,實在是一項艱鉅的任務,作為擔負這項責任的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除了竭力作好日常的道路維護修繕工作外,也時時刻刻在研究如何提升這項業務的服務水準,在近期便是將這些各式各樣的維護修繕工作統整為道路橋涵保養維護手冊,提供各類的標準作業流程,並且建立了「147通報道路橋涵缺失快速修繕」機制,以提供市民更好的服務。 新工處養護工程隊隊長張泰昌表示,新工處係以轄下的養護工程隊負責臺北市市區道路、人行道、橋梁、隧道及相關附屬設施之日常巡查及零星維護修繕工作,各分隊人員及委外廠商定期巡查以瞭解道路設施現況及登錄查報缺失案件,據以錄案派工辦理各項零星維護修繕工作,或提案請設計科室納入年度更新計畫;另針對民眾通報道路缺失案件,迅速確認現場狀況,先作好初步處理作業,確保安全無虞,再派工完成後續處理,俾提供良好之道路服務水準。 張泰昌繼續表示,在以往各分隊遇到同樣類型的案件,處理方式大同小異,然後在碰到較為不熟悉類型的案件時,亦可透過分隊間的橫向聯繫或經驗傳承,來取得解決的方法;而為了讓各分隊遇到各種情況時,能有更統一、更快速取得的應變方式,新工處彙編了道路橋涵的保養維護手冊並置於新工處網站(網址:https://nco.gov.taipei/News_Photo.aspx?n=11B3BFAAA324038F&sms=BF8B2D1BF4AD2244 ),律定日常道路設施之巡查範圍、巡查頻率及民眾通報案件之處理方式,並就市區道路、人行道、橋梁、隧道及相關附屬設施常見之零星維護修繕類型,敘明相關維護修繕標準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期能提供各轄區分隊養護人員有所依循,以維持日常零星維護修繕一致標準及品質,並藉由資訊公開,讓市民朋友對道路橋涵零星修繕的內容更加瞭解,共同對維護工作的品質來把關。 張泰昌說明,為了更快速的處理民眾反映通報道路缺失案件,新工處建立「147通報道路橋涵缺失快速修繕」機制,如有接獲民眾1999通報缺失情形,將派員於1小時內到達現場確認案件狀況,4小時內完成臨補或設置安全設施,以確認安全無虞,接著錄案派工完成後續修繕工作,並將以往14天以上之錄案派工修復排程,大幅縮短為7天內完成,以更迅速確實完成缺失改善作業為目標。 張泰昌補充說明,新工處作為市區道路橋涵維護管理單位,從日常路面巡查修繕到全路段鋪面維護更新施工等,持續精進各項作為,以提升臺北市的道路橋涵服務品質,期能讓民眾有更舒適的用路環境。